如何办理/需要哪些材料
首次申请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和签注,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,不能委托代办!
所需材料
申请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《xx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、探亲、商务申请表》1份,提交大一寸(48mmX33mm)背景为蓝色的半身彩照3张 交验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,提交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;已持有效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的,提交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半身彩照一张。
办证费用
首次申请证件费100元,一次进入有效签注每项20元,二次进入有效签注每项40元。
办证时间
首次申办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,持有效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,为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申请材料
1、申请表——须如实、完整地填写。
2、照片——小2寸(48mm×33mm)近期、正面、彩色、免冠护照照片1张,请粘贴在申请表上。
3、其他材料——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办理时间
凡属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:
1、普通办理:第5个工作日取证。
2、加急办理:第3个工作日取证。
3、特急办理:第2个工作日取证。
凡属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,一般需约10个工作日,无加急或特急服务。
签证费用及收费方式
1、普通办理:每人30美元。
2、加急办理:每人加收20美元。
3、特急办理:每人加收30美元。
4、凡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,除30美元签证费用外,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20美元电讯联络费。
5、接受现金支票(MoneyOrder、Cashier'sCheck)、公司支票、MasterCard或Visa卡,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。支票抬头请写:ChineseEmbassy或ChineseConsulateGeneral。
注意事项
1、请如实、清楚、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。填写不实、漏填或字迹不清楚,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,甚至被拒绝签证。
2、签证官员将对个案做出签证决定。
3、请访问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网站: http://www.fsm.gov.mo/psp/eng/AfMV.html,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。
澳门特区政府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
地址: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物警司处
电话:00853-88970601,00853-88970602
传真:00853-28726936
电邮:smce@fsm.gov.mo
上述信息如有变动,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。